解志愿 > 新政策 > 列表

山东物业投诉电话是多少,山东怎么投诉物业

来源:解志愿时间:

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深化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山东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山东于近日印发《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品牌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在“山东物业,走在前列”这个全行业品牌的引领下,按照打造红色物业、智慧物业、绿色物业、品质物业、实力物业的目标定位,组织实施“1266品牌建设行动计划”,培育10个以市(区、县)为主体的物业区域品牌、创建20个山东优质品牌、优选60个品牌建设典型示范案例、推出600个“质量标杆”物业项目。

根据《方案》,我省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物业行业品牌建设情况大调研和一系列“最美物业人”宣讲活动。通过摸清底数,科学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和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攻坚措施。同时,围绕品牌运营、质量提升等方面,同先进省市开展对比分析,提出赶超计划。围绕中小物业服务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实际困难,提出指导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做新的品牌策略。围绕医疗辅助等新型物业业态、楼宇管家等新型服务形式,提出支持发展的对策措施。

《方案》明确,要突出抓好两个物业品牌建设的重点领域。

一是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鼓励工作基础相对扎实的市(县、区)根据自身实际,全面系统梳理有关做法,认真总结提炼经验成果,积极创建“红色物业”等富有区域特色的行业品牌。

二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制定发布《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针对老旧小区业主群体、设施设备特点,提供针对性、差异化的管理服务。鼓励骨干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打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品牌。

此外,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山东还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导则》,提出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品牌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品牌建设的重点、方法以及品牌维护的措施等,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品牌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推动品牌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山东将持续推进“三会三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对物业服务不公开、不透明,投诉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建立定期沟通、会商、研判制度,找准问题根源,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扭转物业管理投诉量高、满意率低的局面。

“当前,我省业主自治组织还不完善,全省近90%的居民小区还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无法完全依靠市场进行有效调节,乱收费、质价不符与收费难的现象并存,全省物业服务收费举报投诉每年达2万件,占价格举报投诉的40%。”

孙成文表示,出台《办法》,对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解决群众难点、痛点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我省物业服务企业从2004年的不到2000家,目前已发展到6000多家、从业人员40万余人、管理项目2万多个,物业服务覆盖面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越来越多。

一是,经营困难,发展动力不足。当前,我省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营业收入仍然来自于物业公共服务费,部分企业面临“成本上涨--服务水平降低--业主满意度降低--物业费收缴率降低--企业营收降低--服务水平再降低”的恶性循环。

二是,多元化经营不够,发展半径过窄。我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限于物业管理区域的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基础公共服务,服务内容简单同质、门槛偏低,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经营效益不高。而家政、中介、咨询、托管等特约服务、咨询服务及其收入占比很小,委托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服务的规范化和普及度、收入的公开化和透明度比较低,影响了业务拓展。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拓展物业服务领域,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孙成文说。

目前,规范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文件只有以省物价局名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过低,难以对当前物业服务收费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有效规范,致使不少环节无法可依,一些违规行为因缺乏处罚规定而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

“从这个层面来说,《办法》的出台,也将有效提升我省物业服务收费法律规范效力层级,推进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孙成文介绍说。

山东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山东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山东物业收费标准政策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山东省物业费收取标准调整

山东物业公司排名,山东物业一级资质企业名录

山东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山东最新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最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山东省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新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