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最新,宜昌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昌市教育局公布了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工作通知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宜昌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亭区、高新区,下同)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市特色服务 适龄儿童入学,网址:
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手机端APP:市民e家),符合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请学位,其他县市区新生按当地教育局要求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按照“两为主”原则做好片区学校对应工作。
学生对应片区学校要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各地教育局制定认定办法。
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登陆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按照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申请学位(操作办法比照小学),其他县市区由各地教育局在国家学籍网完成招生片区内学生对应工作。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
寄宿制公办学校招生
寄宿制公办学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原则,接收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不接收片区外学生。如果学校所在片区生源不足,有空余学位拟招收划片区域外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统一确认录取结果和统一通知入学,由各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县市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实施。
明确招生办法
各地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在总计划内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比例),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具体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实施网上报名
城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分类报名和招生录取。报名就读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该校招生录取。
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某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市教育局统筹下,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6月27日,开展城区民办小学录取工作;
6月29日,开展城区民办初中录取工作。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各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确认后,由学校发布。
发放入学通知
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和“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告知相关入学信息。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校学位,如确需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因此出现的民办学校招生缺额,由各地教育局组织补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公民同招”实施细则,于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城区各区、学校要对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操作方法加强宣传和培训,要对不清楚操作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耐心讲解,要对没有网上注册条件的家庭提供设施设备。同时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流程和要求平稳有序。
(二)执行招生计划。各地教育局要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其中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在学校申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三年后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三)落实“十项严禁”。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同时对县市区教育局启动问责。
(四)保障特殊学生。各地各校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残疾学生要视情妥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幼儿园的,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升入小学或升入初中就读的,由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对外籍、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安排其入学。
(五)做好控辍保学。各地要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落实“行政、教育”双线管理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六)开展社会宣传。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和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宜昌市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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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
初中入学
网上学位申请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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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
为便于广大市民更好了解宜昌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市教育局就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1、《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我市出台《意见》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2019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19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坚决遏制住“掐尖”招生行为。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实行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20多个省市陆续出台落地文件。
二是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社会上也广泛呼吁做好减负工作。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这是第一个全面系统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文件,明确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和政府各方责任。《意见》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
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宜昌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但是,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造成了家长和社会的焦虑。《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
2、《意见》是如何制定的?
答:《意见》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的。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关注全国各地有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动态,多次到各地各校调研座谈,围绕今年义务教育的重点改革事项“公民同招”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征求社会公众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本《意见》。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坚持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坚决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4、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主要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作了较大调整。一是落实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据了解,北京、上海、浙江等多地陆续出台了实施意见,全国各地政策基本一致。
5、义务教育招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答: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亭区、高新区,下同)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网址:
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手机端APP:市民e家),符合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注册申请学位,其他县市区新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报名。
6、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
答:所有公办学校招生片区与我市社会化管理网格相衔接,各地教育局按照辖区内适龄人口数,绘制招生片区示意图,面向社会长期公示。城区公办学校对应片区,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登陆市民e家查询。
7、公办中小学如何对口入学?
答:学生对应片区学校要依据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各地教育局制定详细认定办法。
8.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
9、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如何下达?
答: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各民办学校申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研究后统一下达。
10、如何加强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筹?
答: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城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建立平台、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统一确认录取结果和统一通知入学,由各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县市区民办学校招生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实施。
1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报名?
答:城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分类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就读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已申报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该校招生录取。各县市区民办学校由各地制定具体办法。
1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实施录取?
答:城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在总计划内分设本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6月27日,开展城区民办小学录取工作;6月29日,开展城区民办九年一贯制初中学校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录取工作。
13、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各地教育局在招生平台中审核确认后,由学校发布。
14、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时间完成,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校学位,如确需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各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因此出现的民办学校招生缺额,由各地教育局组织补录。
15、听说个别民办学校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提前锁定了部分生源。如果已被民办学校承诺录取,可信吗?
答:上述做法不允许且也不可能做到,承诺录取更不可信。今年,城区民办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全部在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学校无法干预和筛选。根据招生规则,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学校对招生结果无法干预,请家长不要轻信。
16、部分特殊学生入学如何保障?
答:我市一直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积极落实“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努力做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等待遇。残疾学生要视情妥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幼儿园的,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升入小学或升入初中就读的,由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对外籍、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安排其入学。
17、有学校承诺如果正常录取不了,让孩子就读,但把学籍放在其他学校。这样做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而且将影响学生今后毕业升学。各地教育局在开学一周内对各校应到未到学生进行全面摸排,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核减招生计划和分配生指标,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为进一步治理“择校热”,《意见》规定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三年后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各地教育局备案。
18、2020年招生工作时间怎么安排?
答:城区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小学学位时间为6月21日至26日,统一摇号时间为6月27日10:00,城区公办小学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为6月28日至30日。小学毕业生申报城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时间为6月23日至28日,统一摇号时间为6月29日10:00,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为7月1日至3日。
19、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市义务教育招生严格落实“十项严禁”: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对学校及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民办学校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同时对县市区教育局启动问责。
20、如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答: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我们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各地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实行“行政、教育”双线管理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对9月10日仍未入学的学生,进行逐一清查和劝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