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危房改造政策,辽宁危房拆除补偿标准
2019年9月2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和情况。
据介绍,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从人员身份和房屋危险等级来确定。
人员身份指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人员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确定。
房屋危险等级划分指按照住建部《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根据危险点和危险程度划分为A(无危险点)、B(有危险点)、C(局部危险)和D(整体危险)四个等级,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由住建部门负责确定。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指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4类重点对象。
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实施公示制度,将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资金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市县三级配套补助资金共同构成,补助时确保C级维修加固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0.5万元,D级拆除重建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2.5万元。
改造面积标准:一是对采用加固维修改造的农村危房,要求不改变原住房面积。二是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改造的,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要求在40平方米与60平方米之间;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与18平方米之间。三是对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危房的鉴定标准:
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出现以下情况的房屋都属于危房:
1、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空鼓或裂缝突然增大。
2、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或墙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4、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
5、房屋突然发现异常的声音,如“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6、房屋整体有严重倾斜现象,室内存在明显倾斜感,门窗变形开启不便,影响正常起居使用。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房屋改造申请表,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危房改造照片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评议,然后上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收到申请后会与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多个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复;
3.最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符合条件即可成为危房改造的农户,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房屋改造的将发放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