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蒙古退休人员年纪标准,内蒙古男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17年呼和浩特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的最新消息,呼和浩特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7。
2017最新呼和浩特社保局社保政策
2017年市区社保对缴费年限年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013年呼和浩特社保局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内容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013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http://www.at317.com
据了解,参保单位逐月申报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月一申报、一月一建账,每月1~20日参保单位可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到所属核定建账工作组现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已参保单位申报核定时需提供含上年度6月和12月(或相近两个月份)的在职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的原始记账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上年度财务应付工资明细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有退休、辞职、解聘、终止合同、死亡、调出等减少人员及不参保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首次参保单位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用人单位批准成立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上月或当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原始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要求申报社会保险参保电子报盘。
此外,首府还明确要求,在缴费基数核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核定材料的以及不配合核定建账小组及时开展核定工作的,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基础上,按再提高10个百分点的标准直接核定其缴费基数。凡是参保单位没有设置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账簿的,账目混乱、原始凭证不全、难以计算缴费基数的,伪造或故意毁灭有关账册、凭证的,拒不提供用工人数、工资总额、财务报表等资料的;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实际相比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在无法准确确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情况下,暂按高于规定下限10个百分点核定其缴费基数。
据了解,参保单位逐月申报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月一申报、一月一建账,每月1~20日参保单位可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到所属核定建账工作组现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已参保单位申报核定时需提供含上年度6月和12月(或相近两个月份)的在职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的原始记账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上年度财务应付工资明细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有退休、辞职、解聘、终止合同、死亡、调出等减少人员及不参保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首次参保单位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用人单位批准成立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上月或当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原始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要求申报社会保险参保电子报盘。
此外,首府还明确要求,在缴费基数核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核定材料的以及不配合核定建账小组及时开展核定工作的,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基础上,按再提高10个百分点的标准直接核定其缴费基数。凡是参保单位没有设置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账簿的,账目混乱、原始凭证不全、难以计算缴费基数的,伪造或故意毁灭有关账册、凭证的,拒不提供用工人数、工资总额、财务报表等资料的;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实际相比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在无法准确确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情况下,暂按高于规定下限10个百分点核定其缴费基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区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涉及死亡或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备案。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工伤保险备案制度,未按照要求备案影响工伤事故调查取证及工伤认定的,由本单位承担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
该《通知》强调,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区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经报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各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区属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医疗等相关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