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网上居住证明怎么开
长治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填写《居住证申请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暂住登记:到当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居住证的登记。
2.居住证申领:
(1)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公民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长治市居住证续期的有关问题????
办理条件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换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注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办理地点
长治市公安局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5号
电话:0355-2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