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村拆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辽宁农村房屋征收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那么辽宁最新农村拆迁土地征收和房屋补偿有哪些新政策呢?补偿标准又是如何的呢?本文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辽宁农村拆迁补偿的一些资料,以供参考!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注意到:在2018年1月23日,公布的(沈浑国土资征告字[2018]第17号),3月5日公布的(鞍千拟征[2018]1号)中,均是采用了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的征地补偿标准。
2015年12月30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文件,明确提出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和《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各市(县)批准公布了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以此为基础按一下系数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在实施征地中,不得降低标准。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另行补偿,补偿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订。
以鞍山市铁西区为例,铁西区土地共有二类 。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高占屯村、双台子村)、新城街道办事处。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元/亩;建设用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64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发街道办事处(马驿屯村、沟家寨村、笔管堡村)。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2019年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或将迎来新一轮大调整
根据目前辽宁省发布的各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看,2018年辽宁省征地补偿主要参考的是2016年1月公布的标准。这意味着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已经用了三年,通常3-5年征地补偿标准会进行更新。2019年或将会出台新的补偿标准。
补偿不合理,及早咨询专业律师维权
爱土拆迁律师团也要在这里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并不表示补偿一定完全合理。在实践中,因为土地区位情况不同,开发利用程度不一样,相同补偿标准的土地,可能土地的产值情况相差十多倍。所以,如果您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好,土地年产值高,完全可以要求根据土地实际情况要求提高补偿。
省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只是保护性的标准,不应该成为您维护合法权益的壁垒和障碍。您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法合理诉求,通过协调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来要求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