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茂名市失业金办理流程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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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失业金办理对象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

茂名市失业金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茂名市失业金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013年修订) ;

3、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粤社保函136号) ;

茂名市失业金所需材料

1、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本人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就业失业登记证》

茂名市失业金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或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⑥窗口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填写,持申领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⑥窗口进行申请。 2、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每月1至20日为受理时间; 3、七个工作日审批完毕,相关待遇于审批完毕的当月28日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4、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到市社保局失业待遇申领窗口领取待遇核定资料。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定该项业务; 2、网上填写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申请; 3、5天内到社保局失业窗口直接提交相关资料,超过5天的需重复1、2步; 4、七个工作日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待遇于审批完毕的当月28日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问题解答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此期间,失业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失业保险基金不再负担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失业职工自愿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并全额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不继续参保缴费,则按有关规定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否参保?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保,但本次失业保险金停发,如其再就业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费,再次失业,符合申领条件的,其上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余下期限可与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累计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