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生育津贴计算和领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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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泰安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为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统一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或参保人员缴费工资1%的比例筹集,与其他社会保险费实行“一票征缴”。

二、泰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泰安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自2012年4月1日起,产前检查费为每人1000元,随津贴发放。住院分娩费用实行“目录内零负担”,出院结算时,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符合报销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后与市医疗保险处结算。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每人次29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每人次2700元;生育引起的疾病是指分娩直接引起的疾病,暂定为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三种,不包括妊娠引起的疾病。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发生的医疗费高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限额支付,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00元;计划内怀孕后不满3个月流产医疗费为150元,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医疗费为300元,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绝育及复通手术医疗费均为600元。

四、泰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未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定额标准的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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