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将实现随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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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按3%的比例起步做实,以后年度做实的比例逐步提高,直至8%。省以下做实个人账户的基金将由山东省级统一管理运营。做实个人账户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具有可携带性,参保人员工作变动时可完全带着做实了的账户走,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据了解,我国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行养老保险基金部分积累模式。由于以前养老保险没有资金积累,随着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为确保养老金当期发放,动用了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空账”运行,影响将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近年来,山东积极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1998年的482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883万人,年均增长7.8%。去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933元,比1998年增加了近一倍。
目前,山东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近几年退休人员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并呈现逐步加快趋势。通过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减轻人口老龄化高峰给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带来的支付压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