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 不得以治疗病历代替诊断证明
刘密斯是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人。前不久,她在卸载原原料时,不慎被砸伤。经医院治愈后,克日,她持大夫亲笔具名的治疗病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申请工伤认定,但却遭拒绝,来由是其所应提交的是医院诊断证明,而非治疗病历,也即其不能用治疗病历代替诊断证明。可刘密斯认为治疗病历同样可以乃至还能越发具体、详细地反应刘密斯的伤情和治疗环境,从而到达证明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的做法纯属刁难。
说法
刘密斯的设法是错误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简直有官僚求其提交诊断证明。
起首,诊断证明差异于病历。诊断证明是医疗单元出具、盖有医疗单元公章、代表医疗单元意见、具有必然法令效力的医疗文件,包罗康健证明、疾病证明、诊断证明、伤残证明、成果认定书、医学衰亡证等,是司法判断、因病退休、工伤、残疾判断、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病历则是医务职员在医疗勾当进程中形成的笔墨、标记、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因为它只是代表医务职员小我私人的意见,由医务职员小我私人署名出具,且受病人身材状况、医疗装备、医务职员专业程度、治疗进程等多种身分制约,乃至不只统一病人在差异医疗机构的病历也许存在差别,就是统一病人在沟通医疗机构的差异时刻的病历也也许差异,故不能作为响应的认定依据。
其次,工伤认定中不能用病历代替诊断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划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当提交下列原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元存在劳动相关(包罗究竟劳动相关)的证明原料;(三)医疗诊断证明可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可能职业病诊断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该当包罗事情产生的时刻、所在、缘故起因以及职工危险水划一根基环境。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原料不完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该当一次性书面奉告工伤认定申请人必要补正的所有原料。申请人凭证书面奉告要求补正原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该当受理。”《工伤认定步伐》第六条也指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原料:(一)劳动、聘任条约文本复印件可能与用人单元存在劳动相关(包罗究竟劳动相关)、人事相关的其他证明原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可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可能职业病诊断认定书)。”即申请工伤认定,该当提交的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而非病历。(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