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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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拟研究出台职工大病保险制度,以提高职工面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据悉,我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去年4月份正式运行。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至商业保险机构。居民通过基本医疗报销后, 1.2万元起付线以上至10万的部分可报销50% ,10到20万的可报销60% ,20万以上的报销65% ,一年最高报销30万。
“ 现在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在现有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筹资机制,提高职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在回答代表询问时,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表示。
据悉,我省职工保险目前采取的是大额保险制,即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的医疗费用,而由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的一项制度。
“接下来,我们将研究比照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努力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介绍道,“因为大部分人是不得大病的,小部分人得大病。对这些大病用商业保险的方式,比照着居民大病保险的办法来做,这对普通职工居民将是非常有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