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是诸多

来源:解志愿时间:

最近,关于退休养老问题的话题不断。前有清华教授“当园丁洗衣服”的言论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现有“以房养老”政策引来一片讨伐声。前者确实不靠谱,也难怪网友送她一顶“灭绝师太”的帽子,但后者简单地说就是一项金融服务,对此,公众的反应似乎敏感了些。

根据国务院13日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以房养老”的内容出现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六项政策措施的第一项“完善投融资政策”中。显然,“以房养老”只是政策之一,选不选择全凭自愿。当然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操作性还有待讨论,但诸如“明目张胆的抢钱”、“真正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类的言论就显得有些不理性。

实际上我们可以将“以房养老”视为一种养老的补充手段,本质上就是“倒按揭”,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然后定期获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根据本土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有房并且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而且目前该项政策能否有效落地还需要对观念、70年产权、评估公正和风险等几大问题进行探讨。

“以房养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误读并被非理性的声音放大,暴露了巨额养老金缺口下公众普遍缺乏安全感和信任度。所以公众只看到“以房养老”的方式,看不到方式的选择自愿性;也看不到《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除以房养老之外,多项金融养老业务也将逐步推开;更看不到《意见》还强调了政府 “托底保基本”的职责,而非政府向公众推卸、转嫁责任。

对于《意见》提出的这项服务于养老事业的金融政策,简单的否定和排斥都不理性。而对于在美国和新加坡等国拥有有效实践经验的政策,简单的拿来和移植也不科学。我们还需从建设性角度进行探讨和调整,为其培养合适的生长土壤。

当然,政府除了提供服务,让社会资本轰轰烈烈地办好养老服务业之外,更需要下大力气填补巨额养老金亏空,挽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危机。更何况,就算老人没有房产、没有子女,甚至一无所有,也应该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这是当初我们共同勾勒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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