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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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

1.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1400元。

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

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有以下情况的,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我理解此部分费用为可走医保的范围)

(1)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GB小于6g/dl);

(2)重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小于5万/mm3);

(3)产科出血(出血大于1000ml);

(4)心脏疾病伴心功能不全;

(5)高血压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

(6)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

(7)急性脂肪肝;

(8)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

(9)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超过800ml或血红蛋白低于8g/dl

二、晚育津贴

1.按照产假的长短以及保险基数的不同,发生报销。举例:如果产假是120天,按照缴费基数*4的金额给予报销,即如果是按照最低基数,也能报销1993*4=7972元。当然,不是晚育的话,就没有了哦。晚育的定义是: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不过注意:晚育津贴的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在宝宝出生后3个月之内有效。这样算来,若是晚育,正常可以报销1400+7972=9372

2.女方无生育保险,男方有生育保险。男方不享受生育津贴,可申领一个月的晚育津贴(即生育保险的月度缴费基数,目前北京最低基数是1993?此数据不确定)。前提是符合晚婚晚育条件初育初育,且男方已交足9个月的生育保险(不含补缴的费用)才可以申请晚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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