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来源:解志愿时间:

2018重庆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包括查血细胞、血小板、白细胞、红细胞、血型、血糖等,没有特殊要求是不会检查爱滋病HIV抗体的,其具体内容为:

(1)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 - 18.66Kpa);舒张压60mmHg -90mmHg(8.00 -12.00Kpa);

(2)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3)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4)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6)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

性改变,合格: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7)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8)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10)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1)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12)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13)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4)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5)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6)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7)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和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19)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具体《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如下: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补贴标准,重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最新重庆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一览

重庆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最新规定,重庆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

重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表

重庆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一览

重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改革方案及标准表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及时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说明

重庆事业单位同岗统筹考试时间及方案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