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河南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本文解志愿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22年河南二胎补助政策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河南二胎补贴政策
福利一:生育补贴
凡是参加工作的妈妈之前单位缴纳过生育险,那你可以领到一笔不少的生育补贴,就算你离职,这份补贴也是可以拿到手的。一般企业单位缴纳的保险中除了养老保险外,还有两项保险即“医疗保险”和“生育险”,尤其是生育险对于想要生宝宝的女性来说更为重要。在生育期间女性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而生育险就是国家为女性提供的一项生活保障,只要职工与用人企业存在劳动合作关系,或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分男女都理应享受的一项社会福利,说得简单一点生育补贴就是女性的产假工资。
享受生育补贴的条件有三:
2021年取消计划生育吗?
1、员工缴纳生育险必须满一年以上,如果不满足该条件是无法享受此补贴;2、不论男女,只要夫妻双方有一人缴纳生育险,均可领取补贴;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宝宝,超生的宝宝可享受不到这一政策。只要符合上面三项条件,你就可以享受当地给予你的生育补贴,补贴的金额也是根据当地的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核算,普遍金额在1.5万-3万左右(区域不一样略有差异)。
福利二:减免部分产检费
在整个孕期产检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国家在这一方面也是给予一定的补贴,个别的产检项目国家实行免费政策;比如:筛查宝宝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唐筛”,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妇产医院都是免费的,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本地户口,才能享受这一待遇。此外,不论你拥有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保险,在住院分娩期间国家也有一部分的补贴,根据产妇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医院的等级,补贴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这一部分补贴费用一般在出院结算的时候直接给予减免。
福利三:超长假期补偿
参加工作的女性在生产期间是享受假期补偿的,普通产妇的产假为98天,而二胎妈妈可以额外增加30天的生育假,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或难产还可以增加15天时间的产假,这样的超长假期可以让产妇得到更好的休养。
河南二胎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河南单独二胎新政策规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2014年6月3日之前怀孕,生在这个时间之后的孩子则为合法的“单独二孩”。
根据河南二胎新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生育二孩产假(生育假)规定:与生育一胎的规定一致
据了解,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条件的妇女,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产假。
综上所述,河南的二胎新政策主要是对什么情况可以生二胎做出了规定。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基数大,因此曾进行过计划生育,但是由于现在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因此生二胎也在慢慢的开放,河南的生二胎政策虽然开放但还是需要符合一定时间的。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具体产假天数为: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产假期间工资仍由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
3、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
对职工顺产、经阴难产、剖宫产、妊娠期检查、并发症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分五大类实行限额结算。统筹范围内实际医疗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据实结算。职工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伴危重并发症的,发生的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实行按项目据实结算,个人不负担(详见附表)。
个体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性个体参保人员住院分娩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自然分娩1200元,剖宫产2000元。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我市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三、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用人单位按国家、省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女性个体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住院费用补助待遇执行个体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
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和结算方式表
单位:元
分娩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 |
顺产 | 1600 |
侧切分娩 | 2000 |
剖宫产 | 3100 |
检查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 |
早期妊娠检查 | 345 |
中晚期妊娠检查 | 750 |
流引产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 |
<8周妊娠住院流产 | 600 |
8-12周妊娠住院流产 | 600 |
12-16周妊娠住院流引产 | 800 |
16-37周妊娠住院流引产 | 1300 |
>37周妊娠住院引产 | 1600 |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 | 350 |
计划生育手术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 |
门诊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400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150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150 |
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 | 150 |
输卵管绝育术 | 1100 |
输精管绝育术 | 600 |
复通手术 | 3583 |
住院保胎及并发症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 |
先兆流产保胎治疗 | 800 |
习惯性流产保胎治疗 | 800 |
先兆早产保胎治疗 | 1100 |
宫颈环扎术 | 1300 |
妊娠剧吐 | 1100 |
前置胎盘 | 1100 |
胎膜早破 | 1100 |
羊水过少 | 1100 |
羊水过多 | 1100 |
胎儿窘迫 | 1100 |
妊娠期静脉血栓形成 | 1300 |
母婴血型不合 | 1100 |
胎儿生长限制 | 1200 |
妊娠期糖尿病 | 1300 |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 1300 |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 1300 |
产后出血保守治疗 | 1800 |
产后产褥感染(含术后刀口裂开) | 1800 |
其他(实行按照项目据实结算方式) | |
产后(或流引产后)出血手术治疗 | 据实结算 |
DIC | 据实结算 |
妊娠期急性脂肪肝 | 据实结算 |
羊水栓塞 | 据实结算 |
Hellp综合症 | 据实结算 |
异位妊娠 | 据实结算 |
子痫(重度子痫前期) | 据实结算 |
胎盘植入 | 据实结算 |
其他并发症(待批) | 据实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