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要交几个月才能报销及报销比例规定
深圳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深圳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以及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的规定。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申请材料分为两种,一种是用自己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另一种是用配偶生育保险保险所需的材料,小编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一)用自己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
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原始收费凭证(例如就诊收据等)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6、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备注:
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在市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配偶可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二)用配偶生育保险保险所需的材料
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原始收费凭证(例如就诊收据等)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6、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8、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9、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备注:
1、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在市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配偶可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社保机构提交上述资料;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的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核通过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保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注意事项:生育保险参保人需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报销时仍需在保期内。
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
参保人可以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可一次性报销2000元的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费用
(1)顺产报销标准为2700元。
(2)难产(剖宫产)报销5200元。
注:每多生一个宝宝报销增加1000元。
另外!
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顺产假98天,难产假128天,流产假15-7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一胎产假增加15天。男职工陪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