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生育保险要交几个月才能报销及报销比例规定
济宁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济宁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以及济宁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的规定。
一、济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于生育前按时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含生育当月)。
二、济宁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
10、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办另需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济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市属单位参保女职工怀孕检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选择一所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生育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服务机构
2、职工生育时在定点医院进行电子备案,孕期检查医疗费、分娩医疗费或计划生育手术费额标准在职工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3、参保单位在职工生育后6个月内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生育险经办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四、济宁生育保险多少钱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2、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3、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4、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济宁市社保中心。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联系电话 :0537-12333(政策咨询)
邮编:2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