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来源:解志愿时间:
马鞍山市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说明
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标准:
顺产: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2400元
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2000元
非难产剖宫产: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3300元
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2800元
难产剖宫产: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4200元
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3600元
流产: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1200元
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9500元
引产: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1800元
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1450元
计划生育费用:
流产(9-14周):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1200元,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950元。
置(取)环术: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180元,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120元。
报销材料:
1.已审批的异地分娩申请表;
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
3.身份证;
4.《结婚证》;
5.《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6.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流(引)产证明;
7.医疗费用凭证;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9.出院记录等相关病历资料。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0日内持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流产(引产)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