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流程条件政策解读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政策。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他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时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2020年咸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条件有哪些政策规定,一起来了解吧。2020年咸宁生育保险报销必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具体来看看详细政策规定吧。
一、2020年咸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流程条件政策
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确认从12月1日起,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从而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消息一出,许多市民着急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是不是意味着生育保险被取消了?以后的生育报销是不是会受影响?“其实,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因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并非险种的“合并”,而是通过管理运行层面上的合并实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独立险种仍将保留,“五险”不会变“四险”,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会进一步有利于增强制度保障功能、推进人口政策落实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两险合并的优势
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变,在缴费比例方面,个人无需多花钱。举个例子,用人单位原本给员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率为8%,生育保险缴费比率为0.5%;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缴纳的新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就变成了:8%+0.5%=8.5%。总体缴费费率与实施前保持一致,不增加用人缴费单位负担,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险合并实施后,不改变参保范围、待遇项目和支付水平,除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值得说明的是,我市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为剖腹产5000元、顺产3000元,这个标准与全省兄弟市州比较处于较高水平。
同时,两险合并实施可以防止无良企业减少职工待遇。“此前,有不少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削减社保费用支出,就只给职工缴纳三险,员工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而在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参保。职工能同时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总之,两险合并实施不仅不会影响大家的权益,还可能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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