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津贴标准多少钱,南昌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最高限额结算标准如下:
1、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凭结婚证和相关检查材料参保职工男女(初婚)双方每人按100元支付。
2、实行产前检查后,凭准生证和相关检查材料可在分娩或流(引)产后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妊娠12周以前流产的产前检查费160元;
(2)妊娠28周以前引产的产前检查费360元;
(3)妊娠至分娩时的产前检查费560元;
3、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
(2)阴道手术产1900元;
(3)剖宫产3500元;
生育津贴
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满22周岁以上生育的加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超过28周岁以上高龄初婚晚育的,再加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其他生育津贴计发月数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目前政策还未具体落地,生育津贴计发时间到底是按98天还是158天计还有待落地,那么就有了两种结果:
98天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享受天数(98天)。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缴费基数(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月,那她生育前后休了9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98,得出她的生育津贴就是9800元。
158天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享受天数(158天),也以单位月工资3000元基数来算,得出她的生育津贴就是15800元。
如果按最新标准支付,生个孩子可以领到生育医疗费(按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来计算),也就是产前检查费560元+1400元等于1960元,加上生育津贴15800元,单位女职工可以领到17760元。
办理流程
职工个人或单位提供有关材料→业务员审核→科长复审→分管领导批准→财务科支付待遇
申报材料
职工在分娩前一个月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到生育保险科审核,因特殊情况需转往外地分娩的再加填《南昌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符合报销条件的男职工为其配偶申报的,除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外,再填写《南昌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在目前手工结算的情况下,符合报销条件的职工可在半年之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生育保险科报销:
(1〕申请表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出院证明书(施行计生手术的出具流(引)产证明)、医疗费用明细表或清单。
〔6〕产前检查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
(7) 男职工配偶报销加带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每月5-10号报送,当月20-27号领取待遇审批表
窗口电话0791-86623681
男职工也可以办理生育险
为提高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水平,从2008年7月开始,南昌市生育保险文件就把男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符合报销条件的男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
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可通过男方单位申请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具体包括分娩产生的医疗费及产前检查费。
2、专科病普查
通过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男职工还可以享受男性生殖泌尿系统普查,每人每次可以报销60元医疗费。
3、报销婚检医疗费
男女职工双方均参保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可凭结婚证和相关检查材料每人报销100元婚前检查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