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梧州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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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朱学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11月30日下午,市长朱学庆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授予梧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梧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送审稿)。据悉,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关心和支持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备相关条件的外籍人士、华侨和非本市中国公民,可授予梧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会议指出,2003年我市曾出台《梧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暂行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外来人士的荣誉感和归属感,鼓励外来人士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更多更大贡献,有必要重新制定出台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及启动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应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办法》,力争早日实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梧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送审稿)。会议指出,目前我市职工生育保险为县级统筹,相关政策由市本级和各县(市)自行制定,缴费率、待遇标准差别较大。实施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可以提高职工生育保险统筹层次,促进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健康协调发展,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权益。
会议强调,各级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尽快修改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按照“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和统一信息管理”原则,细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强化相关法律及配套服务,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规范有序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吴浩岭、黄振饶、朱艳华、彭健铭、赵越、姜云飞、荣志晓,市政府党组成员、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徐文伟,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彤华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