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单独二胎政策,甘肃二胎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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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

甘肃省已于3月26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表!

甘肃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3月26日闭幕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决定,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进行修改,将“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新颁布的条例在3月26日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甘肃省成为西部第一个全面施行“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甘肃省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子女经市、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此表填写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填写盖章,父母婚育及收养情况一栏填写其结婚时间、生育和收养情况(婚姻变动的,请予具体说明;有子女死亡的,请提供相应证明)。

夫妻彩照近期单独夫妻的彩色合照
户口簿申请人双方户口簿(1本),原件及复印件。
计划生育服务证每对夫妇从结婚那天起会领一本《计划生育服务证》,这对夫妇与计生相关的所有活动,包括生小孩、领独生子女奖、结扎上环等,全部都在这个本上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再生育审批表申请人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填写并提交。
身份证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光荣证

已申请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生育子女的夫妻需递交此证及独保费发放情况证明。

结婚证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可自愿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向单独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再生育申请

所需材料: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彩照2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盖章和递交所有材料

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3等待公示和审核

所需材料: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再生育审批表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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