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3惠州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惠州产假多少天
惠州可以休最少178天产假,具体计算方式为
职工生育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产假80天=17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178+30=208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如果生育双胞胎(不难产):178+15=193天
如果生育双胞胎(难产):208+15=223天
相关条例: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二、惠州产假工资标准
产假规定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21年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产假天数
女职工享受市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
男方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温馨提示:
1、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应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
3、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4、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三、惠州产假相关文章推荐
(1).2023年惠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惠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三个特定时期时就是所谓的“三期女职工”。怀孕期、产期我国法律并无规定,只能根据医学、日常知识进行判断,哺乳期在劳动法63条有表述:一般理解为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期间。那么惠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小编整理了惠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查看更多
(2).2023年惠州产假多少天,惠州产假国家新规定
广东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惠州女性的产假将增至178天。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对广东女性的又一利好消息是:新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段宇飞表示,这一修改是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查看更多
(3).惠州产假国家规定2023,惠州产假多少天剖腹产及工资规定
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惠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惠州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惠州产假剖腹产规定、惠州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1、惠州女性的产假增至178天!她们都说生生生!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查看更多
(4).2023年惠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惠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那么2019年惠州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惠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惠州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现行有效)条件:可享受的人员:参加了职工医保,并且按规定缴纳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查看更多
(5).2023年惠州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惠州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很多了解的产假可能不全面,本文小编带你全面的了解关于惠州产假的详细知识。根据《惠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所以产假不仅仅是片面的顺产假期。下面一起来看看惠州产假的详细规定吧,以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查看更多
(6).2019惠州陪产假国家政策最新规定,惠州陪产假工资补贴说明
2018惠州陪产假国家政策最新规定,惠州陪产假工资补贴说明陪产假是产假的衍生物,国家虽没有明确规定,但是陪产假是必要的,因此各地区对陪产假都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惠州陪产假2018新规定是什么?惠州老公陪产假多少天?当你遇到要请陪产假的这一天,2018陪产假需要提供证明?陪产假申请书怎么写?接下来就看看小编的介绍吧。惠州陪产假2018新规定 惠州老公陪产假多少天惠州陪产假2018新规定产假天数新规...查看更多
(7). 2019惠州产假天数新规定,惠州职工产假工资待遇标准
惠州产假最新规定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备注】:1、产假执行法律依据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查看更多
(8).2019年惠州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惠州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
2017年惠州市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惠州市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惠州市产假,是指惠州市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以下是师大教育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7年产假休息时间有多少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KK2017年惠州市最新产假休息多少天2017年惠州市产假有多...查看更多
(9).惠州陪产假2019年最新规定,惠州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
惠州的陪产假规定如下一、惠州的陪产假多少天不论生一孩二孩均享30天奖励假,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1、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2、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3、此规定目...查看更多
(10).2019年惠州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惠州产假工资如何发及标准计算方式
惠州劳动法产假规定2017年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第...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