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3郴州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郴州产假多少天
郴州产假天数
一、女职工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二、男职工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二、郴州产假工资标准
郴州产假158天。
湖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基础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综上可知,一般来说,湖南省生育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湖南省额外增加产假60天=158天。
产假天数
目前:湖南产假+生育假=158天
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温馨提示:
1、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应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
3、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4、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