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3嘉兴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嘉兴产假多少天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同日公布施行。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陪产假时间
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
育儿假时间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时间
如果是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二、嘉兴产假工资标准
嘉兴产假天数
1.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在2021年11月25日(包含25日)之后,产假尚未结束的,可以按照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故从一孩开始计算。)
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且工资、资金和其它福利待遇照发。
嘉兴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