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口年总人数,年黑龙江人口数量最新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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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黑龙江常住人口数量有多少,常驻人口信息数量统计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黑龙江省总人口为3689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3522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67万人,增长4.75%。平均每年增加1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5%。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黑龙江总人口为38312224人。黑龙江13个市(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的3689357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418648人,增长3.85%。平均每年增加1418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黑龙江省的民族分布

黑龙江省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边疆省份。截至2007年,黑龙江省共有53个少数民族,人口近2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5.26%。其中世居本省的有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和柯尔克孜等10少数个民族。10个世居少数民族中,满、朝鲜、蒙古、回4个民族人口超过10万,达斡尔族人口4.3万,其余5个民族人口不足万人。赫哲族有3910人,黑龙江省独有民族,鄂伦春族3871人,占全国鄂伦春族人口的52%。

人口出生率低于全国平均

据介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后降幅进一步增大,至2000年后我省人口出生率就一直保持在10‰以下的水平。

2013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1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而同年,我省人口出生率仅为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两项指标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全国范围看,2013年我省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也仅高于吉林和辽宁。这种持续且极低的人口出生率所带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对我省人口结构和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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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具体调查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口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

(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

(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四)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

(五)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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