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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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市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委、审批办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自12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这意味着,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据市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照高效简便的要求,“两证合一”实行的是“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以前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现改为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受理申请并核准后,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与税务部门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档案互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市国税局人士解释,“两证合一”后,个体工商户登记将实现“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既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能,以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另悉,为充分尊重个体经营者意愿,相关部门不组织对“两证合一”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对12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