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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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县、凤县等县区成功为数家“两证合一”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登记,标志着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在宝鸡市正式实施,比全国实施的时间提前了一个月。

“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从今年11月1日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将实时共享。经营者要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有效降低了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宝鸡工商和国地税将进一步加强“两证整合”后续管理,梳理业务,健全数据传递标准和流程,三家相互推送新登记、注销、迁入(出)、变更等信息,防止管辖范围不一致造成的漏管户。

全面推进“两证合一”是继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之后的又一项举措,必将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