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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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欢迎大家阅读!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1】张三在XX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6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为2000元(24000÷12),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2】张三在XX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1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
第一,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个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3500-3100)]÷12=1967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第二,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3500-3100)]×10%-105=22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