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深圳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深圳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深圳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
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票据有限期内仅能申请一次。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管理部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2)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7.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2)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购房合同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专用收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购房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票据有限期内仅能申请一次。
提取次数: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深圳无房,可办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金额: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无住房消费支出,可办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提取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3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非深户离深,可销户
提取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户籍迁出本市,可销户
提取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境外定居,可销户
提取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已取得外国护照的或在港澳台定居的,可不提供此要件;在国外定居未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此要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注销证明或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定居未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拟定居国家签发的永久居留许可证;已取得外国护照的,须提供外国护照;在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退休,可销户
提取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销户
提取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至四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职工本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须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
提取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签发的《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不限。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大病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次数:不限。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家庭患病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患者为职工配偶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患者为职工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6.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已在医院刷医保卡记账的,提供《广东省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柜台办结。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一份;
2.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的须提供);
3.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提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来办理提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其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均可办理。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不来现场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办理提取的,应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继承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继承生效的调解书;遗嘱继承人来办理提取业务的,应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遗嘱生效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遗嘱生效的调解书;受遗赠人来办理提取业务的,应提交公证部门出具的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遗赠生效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遗赠生效的调解书,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须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