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以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4、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5、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长春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书面告知失业人员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将失业人员相关资料在7日内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申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并在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长春失业保险领取地址、电话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府前路
电话:(0431)83747790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德惠市松柏路和十道街交汇
电话:(0431)87224674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农安职教中心
电话:(0431)83285004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前进大街1855号
电话:(0431)85109091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5379号
电话:(0431)84646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