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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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失业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那么,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为您详细解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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