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大陆就业满半年 可领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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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
(驻京记者 林静娴)国台办11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在回答媒体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台湾居民在大陆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如本人自愿,可享受就业服务和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范丽青说,为更好地保障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11月出台相关举措,规定台湾居民在大陆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后如本人自愿,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就业服务和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导报记者随后在现场进行简单采访,有台湾媒体驻京记者表示,在大陆台湾居民就业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能够为他们在大陆的工作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也有利于大陆吸引更多台湾人才,促进两岸交流发展。国台办答导报驻京记者提问:两会第十次会谈明年春节前或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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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记者 林静娴)昨日导报驻京记者提问:海协会会长陈德铭在台湾参访时曾表示,希望两岸两会第十次会谈能够在春节举行,现在离春节只剩一个多月,请问发言人是否已经有具体时间?
范丽青表示,关于两会领导人第十次会谈,我们希望双方朝着明年春节前举行的方向努力。具体时间、安排和会谈内容,这些部分都有待两会沟通确定。随后她还表示,关于第十次会谈的议题,在第九次会谈中双方已有一定的共识。有关两岸避免双重征税的议题,目前双方正在进行业务沟通,进展还是很顺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