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潮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解志愿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潮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潮州失业保险金多少钱每月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潮府函〔2021〕355号)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全市统一以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失业保险金的计发基数。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按什么标准计发?
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潮州市执行广东省规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1269元/月)。
四、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失业人员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六、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我省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为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七、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待遇怎么计发?
答:《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施行(2014年7月1日)前按照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本条例施行前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原规定执行;在本条例施行时处于参保状态,本条例施行后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与本条例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
2.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满十二个月的,其中的十二个月缴费时间与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施行前缴费时间超出十二个月的部分,每满一个月按照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二的标准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八、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能否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答: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选择在统筹地区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九、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能否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答: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潮州市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在潮州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或下载“广东人社”手机APP注册个人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按系统指引办理申领手续。网上申领不成功的申请人,也可提供有关资料到所属地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交规定材料,申领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