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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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双鸭山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发放时间多少钱每月),跟解志愿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双鸭山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双鸭山失业保险金多少钱每月
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三个档次:
排名前列档次为1344元/月,调整地区为哈尔滨市区(不含双城区)、大庆市区,大庆石油管理局。
第二档次为1160元/月,调整地区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含北林区)、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区,绥芬河市,及海伦、拜泉、青冈3个深度贫困县(市)。
第三档次为1015元/月,调整地区为黑河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市双城区,及其他县(市)。
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依据《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参照各统筹地区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情况提出的。各统筹地区按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80%、90%两个比例上报了方案,经测算,全省统一确定了1344元/月、1160元/月、1015元/月三个档次,减少了标准档次,进一步缩小了待遇水平的地区差异。同时,将拜泉、青冈、海伦3个深度贫困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90%,防止劳动者因失业致贫、返贫。调整后,我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预计达到1171元/月,较调整前标准(903元/月)提高268元/月,提高幅度为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