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西宁最低社保缴费
西宁社保缴费指南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8255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410元。
2020年医保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8255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651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6%(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10%)、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
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4%、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0.2%~1.9%、个人不缴。
注:本组数据仅提供参考,请以当地实际缴费比例为准。
缴费流程
1.单位申报:参保单位于每月25日前提供申报材料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基数。
2.报表打印:社保中心生成《社会保险征缴计划表》,并把征缴计划报送给该区的地税部门。
缴费地点
西宁市地税局
服务热线: 0971-8815065
办公地址: 西宁市东稍门东南角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个人缴费
缴费标准
2020年度西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等具体情况暂未公布;2020年度西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52元,达到262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材料
社保卡和身份证
缴费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
持上述办理材料到省农业银行西宁城区的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
城镇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到省农业银行西宁城区的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农村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村委会缴费。
缴费地点
省农业银行西宁城区的各营业网点、村委会。
青人社厅函〔2020〕423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56号)及《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74号)精神,为确保2020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014元/年(6085元/月)。确定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25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可延用2019年度缴费基数下限3410元/月。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516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费为1217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36800元。
三、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和企业职工遗属待遇发放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反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