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转移社保在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手续
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将在6月6日20:00至10日7:00进行社保系统数据迁移。其间,我市参保人(不含原莱芜市)在济南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不受影响,社保卡结算正常使用。
据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系统数据迁移期间,不影响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的主要是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省直医保联网结算业务。也就是原莱芜市参保人、参加省医保的人员、持外地社保卡来济南看病就医人员,其社保卡不能在济南市医药机构使用。我市参保人在省内济南以外的城市,社保卡也不能使用。
为了保障受影响人群能够正常看病就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启动了应急结算程序。对于来济南看病就医的异地住院人员,医保定点医院先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实行延迟结算,系统恢复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或个人现金结算后回当地医保部门报销。需要办理住院的,先住院,系统恢复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对于参加省医保的人员,需要在门诊就医的,先由个人全额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后,个人凭发票、病历等凭证,及时到原就诊定点医院办理省直医保退费结算。省直医保住院患者需办理出院的,实行延迟结算;需要办理住院的,先住院,待系统恢复后补办有关手续。
系统数据迁移期间,市医疗保障局设立了两部24小时值班电话,参保人遇到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53168966716咨询。原莱芜市居民可拨打电话06346217278咨询。
市内跨县区及企事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企业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无需做转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需做转移手续。
1、企业之间:
①持填写完整的《莱芜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②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开具联网指定单并清算医保卡;
③持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2、跨省及跨市企业之间
①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②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跨省及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或任免书等相关调动手续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4、跨省及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企业养老保险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与机关事业原单位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