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转移社保在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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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解答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适用于哪些人员?

答: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在各地参保缴费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转移资金?

答:(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省内跨市以及在省参保行业统筹企业与各市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也按(一)、(二)两项规定计算转移资金。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答:(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地概括为四个原则:①户籍优先,从长从后;②户籍是指退休时点时的户籍;③各地均不足十年的,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④多个十年的,最近一个十年为待遇领取地。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答: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

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答:本地参保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或委托代办人携带其身份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持此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同时按国家规定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和部分统筹基金。

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答: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移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

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答:本地参保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或委托代办人携带其身份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并持此证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个人医保账户有余额的,随同医保关系一同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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