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及最低缴费基数
每年的7月份,社保缴费基数都将发生变化。7月24日,从丹东市人社局传来消息,我市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下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出炉,调整后的缴费档次和标准执行时间是从今年7月起至今年12月。
据了解,疫情给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带来一定困难。2020年国家根据民情需要对社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原有7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最低缴费档,即保留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最低档次,月缴费额为518.6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其余7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19年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与其对应的月缴费额为597.2元、696.6元、796.2元、895.6元、995.2元、1990.4元、2985.6元。
参保个人可在8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
如果打算调整缴费基数,请在2020年7月1日至7月30日,通过两种途径办理:
一是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劳动保障大厦一楼社保智慧大厅利用自助机办理。
二是掌上办理,即利用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如果未在7月1日至7月30日申报调整缴费基数的,市社保中心将按照流动职工原有基数核定至现行基数相应档次。
另外,从2020年起,我市社保缴费从“社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也就是说,过去社保年度缴费从当年7月到次年6月。从今年7月开始,我市实行自然年度缴费,此次调整的缴费基数适用于2020年7月?2020年12月。2021年元月,缴费基数将按2020年全口径平均工资重新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随着社保政策的规范,以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不得以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是按缴费年限计算,体现的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待遇机制,保证正常足额缴费,才能保障养老权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7月起流动职工缴费基数可以在八个档次中自愿选择,如下表所列:
2020年7月-2020年12月缴费基数对照表
倍数 | 月基数 | 半年基数 | 月缴费额 | 半年缴费额 |
最低缴费档次 | 2593 | 15558 | 518.6 | 3111.6 |
0.6倍 | 2986 | 17916 | 597.2 | 3583.2 |
0.7倍 | 3483 | 20898 | 696.6 | 4179.6 |
0.8倍 | 3981 | 23886 | 796.2 | 4777.2 |
0.9倍 | 4478 | 26868 | 895.6 | 5373.6 |
1.0倍 | 4976 | 29856 | 995.2 | 5971.2 |
2.0倍 | 9952 | 59712 | 1990.4 | 11942.4 |
3.0倍 | 14928 | 89568 | 2985.6 | 17913.6 |
重要提示:
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原参保缴费基数为0.6倍的人员需要按最低档次(518.6/月)的参保人,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东港市社保中心2-5号窗口进行办理,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将统一按照现有0.6倍档次(597.6/月)进行核定。参保人也可自行在手机微信中的社会保障卡APP自行修改。
按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请于每月5日前在银行存足相应档次的保费。
2020年下半年度社保缴费执行期为半年,至2020年12月底,2021年1月起实行届时新公布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