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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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准予核准的条件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管理岗位女职工年满55周岁、非管理岗位女职工年满50周岁,灵活就业女同志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不予核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由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由劳动关系科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审核,第一名工作人员对拟退休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查意见,第二名工作人员进行复审,确认与第一位工作人员结论一致,进行退休核准。
三、申请时间
(一)周一至周五,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承办科室单位 |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8108453 |
办事地点 | 养老保险一科 | ||
项目名称 |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 ||
办事程序 |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 ||
需呈报材料 |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 ||
收费标准 | |||
时限要求 | 按月审批,即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