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珠海社保最低基数标准
珠海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社保缴费基数跟工资是啥关系,简单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就是计算社保缴费的一个重要数据,也是参保人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标准,可以说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尤为重要,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直接损害咱参保人的利益。2020年珠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企业和职工个人各缴费比例是多少,一起来了解。
1、2020年珠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
珠海市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社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详细公布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当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这是缴费基数的下限;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限。
记者了解到,我市此次调整的“五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类别。
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珠海缴费上下限统一执行省的标准,上限是19014元,下限是3376元。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珠海2019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省月平均工资5626元/月为计算标准,上限是16878元,下限是3376元。
失业保险2019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26元/月为计算标准,本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缴费基数,以此计算出来的上限是16878元。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从7月1日起,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720元/月。
在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下限缴纳标准为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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