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最新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说明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那么2020年宁夏最新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宁夏社保缴费比例的相关知识。
日前
宁夏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确定从5月1日起执行新的降费政策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工伤保险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自2019年5月1日起,由以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为以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由现在的在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调整为在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在巩固和完善我区已有的“制度统一、待遇统一、基金使用统一、基金预算统一和经办管理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收缴、统一基金支付、统一基金管理,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在2019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区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
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
2019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上解比例提高至3.5%。
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到底对企业及个人有何影响?
对企业的减负效果
我区自2015年开始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通过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惠利于企、让利于民,切实增强了广大参保企业获得感,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5年至2018年共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约32亿元,预计今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约32.7亿元。
一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情况。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可为全区2.2万家企业减负11.7亿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保持1%,可为全区2.4万家缴费企业减负8.1亿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可为全区2.9万家缴费企业减负0.9亿元。
二是调整缴费基数情况。将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比原政策规定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负担均可进一步减轻,可为全区近56万低缴费城镇职工减负12亿元。
对退休人员待遇的影响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对退休人员待遇不会产生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主要取决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全区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和单位缴费比例并无直接关系。
二是对于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调整,国家已明确今年凡涉及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的各项退休待遇保持不变。
三是根据人社、财政两部统一安排,将尽快制定养老金待遇计发过渡办法,确保待遇平稳衔接、只升不降。
四是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今年企业提高比例为5.5%左右,机关事业单位提高比例为4%,这是我区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全区近64万退休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