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张家界市失业金办理流程领取条件

来源:解志愿时间:

办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

2、《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湘劳社发[2002]141号);

3、《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4、《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湘劳社发[2003]253号);

受理机构

张家界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承办)

张家界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张家界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二份;

5、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9张;

7、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张家界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223828)

(二)岗位职责:负责收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资料,辅导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负责审查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资料,核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填写《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2、岗位职责:负责核实享受对象的资格、条件和享受期限,对符合领取的签订审核意见,对不符合领取资格的返回失业保险窗口,并说明原因。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批

1、岗位责任人:市就业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要求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张家界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突破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