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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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尚未公布!

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内蒙古2017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挂钩调整

1、按照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2%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照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可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2%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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