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五保户申请条件流程和每年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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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西藏五保户申请条件流程和每年补助标准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的。

核心提示

“老有所养”一直是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而今这一理想正逐渐成为现实。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农村五保老人三年内全部在县以上集中供养”。目前,全区已在现有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临时集中供养安置点集中供养五保老人7984人,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3.46%,到2016年实现有意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100%的目标指日可待。

走进拉萨市达孜县金叶敬老院,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带着小院的房子。老人们有的坐在门前晒太阳,有的在健身器材上边锻炼身体边聊天,悠闲中透着无比的惬意。金叶敬老院老人们的幸福生活是我区健全社会福利制度、让鳏寡孤独同享关爱的一个缩影。

作为我区一项重大民生、民心、德政工程,五保户集中供养自开展以来,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在现有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临时集中供养安置点集中供养五保老人7984人,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3.46%,到2016年实现有意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100%的目标指日可待。

政策先行,民生诉求成为现实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项目建设,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农村五保老人三年内全部在县以上集中供养”,而且把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作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据自治区民政厅厅长格桑仁青介绍,五保对象是西藏农牧区群众中最为困难的弱势群体,五保户集中供养则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供养对象集中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等五项生活保障措施。

格桑仁青说,由于特殊的历史和自然因素,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尚处于欠发达水平,同时,乡(镇)、村较为分散,人口密度低,交通不便,特别是财力有限,集中供养一直没有实现。如今,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终于顺利启动,这将切实解决农牧区五保户分散供养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现象,实现救助政策规范化、正常化运行,保障五保人员享受公平、全面的社会服务。

高度重视,民心工程有组织保障

为确保五保户集中供养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自治区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的意见》,确定建设63个县五保户集中供养机构项目以及项目的建设标准、内容和资金安排,将“十二五”期间的老年护理院项目作为五保户集中供养场所。

同时,召开了全区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会议和全区五保户集中供养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千方百计确保2013年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目标的完成,只争朝夕确保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上,自治区政府还与各地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

各地(市)也分别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副专员)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为全区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强对全区五保集中供养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自治区民政厅还实施了全区五保户集中供养每周通报制度,组成专门工作组,共5批次、分阶段对7地(市)及部分县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通力协作,德政实事顺利实施

为争取国家配套政策、资金的支持,自治区发改、民政、财政、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先后下发了《全区五保户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计划表》、《西藏自治区五保户集中供养建设规划》,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多次派出工作组赴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汇报衔接,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加快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和项目评审工作进度,确保了五保户集中供养项目的顺利实施。

全区各地(市)、县民政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现有福利机构和敬老院空床位,最大限度接收五保对象。通过租用县城招待所、廉租房和其他单位空置房屋等适宜集中供养安置的临时场所安置五保老人,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针对部分五保老人故土难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地向五保老人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五保对象自愿入住;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和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合理配备管理和工作人员,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据悉,自治区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五保户供养政策措施,11次对五保户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五保户供养标准已由2002年的每人每年588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900元。截至今年年初,自治区共下达五保户集中供养和部分地市、县养老护理院项目建设资金2.4亿元、地县配套或垫支资金1.1亿元,2013年计划安排的23个五保集中供养项目中,已有13个县(市)完成了集中供养项目的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其中4个县已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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