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保户申请条件流程和每年补助标准
2018海南五保户申请条件流程和每年补助标准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的。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4.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5.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6.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3月13日下午,2015年海南全省医疗管理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南海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全省医疗机构持续开展慈善惠民医疗服务,救治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病人2162例,报销和减免住院总费用1219万元。
会议介绍,2014年,全省医疗机构积极贯彻落实“三十条便民服务规范”。持续开展慈善惠民医疗服务,对保亭等7个中部少数民族市县的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救治病人2162例,报销和减免住院总费用1219万元。
同时,积极推动“先诊疗后付费”试点工作。在海口试点的基础上,12月1日率先在全国推进全省“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开展,进一步方便患者。
另外,积极推动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开展。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海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市县均已制定相应的文件,建立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已有27家医疗机构向属地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救助患者515人,支付110多万元,并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表扬。
与此同时,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稳步推进。海南省多点执业医师逐年增多,由2013年39人增加到目前的155人,90%以上为民营医院之间多点执业,推动民营医院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