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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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表面看,“全民低保”事关13亿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所涉资金庞大,管理难度很高,大有超越国情国力之嫌。然深究进去,不难发现,就当前而言,实现“全民低保”,重点是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难点是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着力点是加大中央政府的支持力度。
日照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100元
10日,记者从日照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起,日照市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
据介绍,从开始,日照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6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65%,所需低保资金分别由同级财政解决;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人均年补助水平调整为农村低保标准的65%,所需低保资金分别由各级财政按原定比例共同承担。
此外,按照省政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幅度不低于500元的要求,日照市结合实际,在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4300元和3300元(含省级对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年5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