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北海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北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最高报销数额如下: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报销:病医疗报销比例为: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1、0—4万元以下报销85%;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3、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二、北海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包括的范围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不包括的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