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潮州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潮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潮州市医保报销比例
(一)城乡居民医保
1、潮州市一类定点医疗机构90%;
2、二类定点医疗机构85%;
3、三类定点医疗机构70%;
4、市外定点医疗机构60%;
(二)职工医保
1、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满6个月的,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自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潮州市一类定点医疗机构95%;二类定点医疗机构90%;三类定点医疗机构8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70%。
3、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办妥补缴手续的次月起,其新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经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补缴期间可计算入连续缴费月数;
②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不计算入连续缴费月数,按照新参保人员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对因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异地长期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2万—5万报销50%,5万—8万报销60%,8万—10万报销70%,10万以上报销80%。大病医保封顶线为一档14万元,二档32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潮州市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为30万元,二档为50万元。
二、潮州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