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东莞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解志愿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东莞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在社区首诊的积极性,经社区主点首诊后,转诊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最高上调了15个百分点,调整后到社区首诊比例为70%,经社区首诊转诊至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
对于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其在社区门诊就诊的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即由70%提高至75%。
为引导患常见病、多发病等社卫机构诊治能力范围内疾病的人群在“社区首诊”,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在医院或其他门诊部等非社卫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向其倾斜,下一自然年度在定点社卫就诊支付比例上涨5个点,该部分比例上涨可与签约家庭医生增加的百分点叠加,即社区就诊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政策向退休人员倾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满医保年限的参保人,门诊就诊待遇可增加2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报销:
在东莞,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大病保险,不需另行缴费。
对于基本险参保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与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满2年的参保人,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倍(目前约83.88万);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二、东莞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报销材料
住院报销
1、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电子医保凭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1份
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3、出院通知书原件1份
4、《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情况核实及自费项目签字单》第二联原件1份(市内医院住院提供,下同)
5、《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第二联原件1份(市内医院住院提供,下同)
门诊报销
1、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2、本次就诊门诊处方原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及份数,具体依所属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
3、门诊病历原件纸质1份
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
一、参保人到住院处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入院材料及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二、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是否受理住院社保登记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住院社保登记,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参保人因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不予办理住院社保登记原因;参保人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办理住院登记后,参保人配合所住科室医护人员做好身份、伤情(限外伤住院者)等信息核实工作,参保人及其家属或单位代办人详细阅读《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情况核实及自费项目签字单》并按要求签名确认。社保经办机构不定期派员到定点医院复核住院参保人的身份。
四、出院进行社保结算,工作人员对符合结算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现场结算,参保人输入社保卡密码进行密码验证,密码验证通过后,完成现场结算报销,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领取相关单据;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告知参保人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原因;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门诊报销
一、参保人在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挂号处挂号,就诊后出示社会保障卡、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等提出门诊就医报销申请。
二、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是否受理门诊就医报销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门诊就医报销;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受理门诊就医报销原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参保人配合工作人员人员做好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四、门诊就医报销,工作人员对符合结算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现场结算,参保人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进行密码验证,密码验证通过后,完成现场结算报销,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金额,领取相关单据;参保人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原因;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密码验证不通过的,不予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告知不予现场结算原因,并告知需找回密码按照门诊零报的流程在就诊后1个月内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零报。